公务接待标准及规格
住宿标准
接待对象应在定点饭店或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住宿,执行协议价格。
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回本单位凭据报销,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相关规定执行。
接待对象确需要安排住宿时,省部级干部按有关规定报市有关部门,司局级干部可安排住单间,处级以下人员安排住标间。
用餐标准
工作餐应供应家常菜,不得提供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。
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,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;超过10人的,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。
人均消费标准不得超过规定金额,如副部级以下干部每人每天伙食费标准最高不超过90元,局级以下干部每人每天伙食费标准最高不超过70元。
接待用车
接待用车的等级不低于三星以上的星级宾馆接待标准车辆。
车辆不少于5辆,座位不少于9个,内饰设施良好,外观整洁美观。
车辆执行接待任务全程须配备技术服务人员,技术服务人员应熟悉行车、维修技术及技术操作程序。
接待食品
接待食品要求新鲜、营养均衡,严禁采用劣质原材料及制作技术。
接待食品应与当地思想文化相符,满足接待对象的口味。
食品烹饪、摆盘、服务要符合正宗的饮食文化,尊重接待对象的文化习俗。
其他注意事项
接待中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上各种洋酒和国产名酒。
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、车站、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,不得跨地区迎送。
地区、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。
接待中应坚持有利公务、务实节俭、严格标准、简化礼仪、高效透明、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。
以上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调整,具体应参照当地的《公务接待管理办法》
其他小伙伴的相似问题:
公务接待住宿标准如何规定?
公务接待用车等级标准是什么?
公务接待食品有哪些具体要求?